環保署昨天公布「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」,依據《廢清物清理法》授權,16日零時起凡被查獲隨地吐檳榔汁、檳榔渣的民眾,都須接受4個小時的戒檳班講習,拒不配合者,依廢清法處1200元至6000元的行政罰鍰。

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科長劉玉玫表示,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《廢棄物清理法》增修條文,規定隨地吐檳榔汁及檳榔渣的民眾,應接受4個小時的戒檳班講習,並由處分機關安排至各縣市衛生局或公、私立醫療機構開辦的戒檳班「隨班附讀」,不需額外付費。

據統計,去年全國因亂吐檳榔汁或檳榔渣被查獲的件數共9000多件,過去行為人除1200元至6000元的行政罰鍰,因違規情節重大或累犯,被處以5000元以上罰鍰者,還須接受環境教育課程;日後所有經查獲亂吐檳榔汁或檳榔渣的行為人,還須接受4小時的戒檳班講習,付出比亂丟紙屑、亂吐痰還要「沉重」的代價。

劉玉玫強調,要求亂吐檳榔汁及檳榔渣民眾接受戒檳班講習,是為了民眾的健康著想,罰錢只是手段、而非目的。因此,環保署未來將視戒檳班的執行,以及個案狀況,訂定合理的行政怠金額度,並不排除依行政執行法授權連續處罰,達到讓行為人參加講習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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